人资函〔2019〕17 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推荐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的要求,东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专家的推荐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附件1)处置具备丰富的经验,或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声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放宽至70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必须参加的相关活动。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入选。
二、推荐及评聘程序
(一)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各二级组织机构在7月8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报人力资源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52126463@qq.com邮箱。学校审核后择优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各二级组织机构推荐要严谨、恰当和负责,不要海量推荐。
(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推荐名单后,报市政府同意。
(三)经市政府同意后,拟聘请的专家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聘期5年。
三、专家职责
(一)积极主动为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出谋献策。
(二)参加应急管理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三)应邀参与协助处置较大突发事件。
(四)应邀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执法等的检查及相关的评审会、论证会。
(五)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或纸质)
(二)市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加盖二级组织机构公章,另一份不盖章)
(三)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两张。
联 系 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电子邮箱:52126463@qq.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doc
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领域分类
2.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分解表
3.东莞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4.东莞市突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人力资源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