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莞城校区: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3〕22号),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踊跃报名。具体详见附件。
考虑岗位工作要求,辅导员及机关、教辅相关工作人员考取后不允许脱产学习。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3〕22号).rar
2. 招生简章.pdf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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