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城市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六、七批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八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六、七批培养对象考核和第八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六、七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考核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对第六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二是对第七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行期中考核。
省级及以上培养对象采取自我总结,并由学校和省教育厅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粤教师〔2012〕11号)考核标准共同组织考核;校级培养对象由学校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千百十工程”人才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东理人〔2006〕4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批。
请第七批培养对象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中总结简表》(附件5),第六批培养对象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总结表》、《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情况表》、《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成果统计表》(附件6、7、8),将打印版(份数见附件4要求)、电子版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科。
第六、七批培养对象名单见《东莞理工学院六、七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附件13)。
二、第六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表彰奖励
省教育厅将对第六批省级培养对象择优进行表彰奖励。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2),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先进人选。
三、第八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与推荐
(一)基本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及《东莞理工学院“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莞工〔2014〕26号)精神,第八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公平公开、择优推选”的原则,真正把在学术发展上有潜力、教学科研上有实力的人选推荐上来。
对培养期满的第六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不再列入第八批同一层次培养对象进行培养,但可以根据选拔条件推荐为高一层次培养对象继续培养;对第七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如在培养期间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又符合高一层次选拔条件的,可推荐作为第八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高一层次培养对象进行培养。
(二)工作程序
1.采取二级机构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被推荐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人基本情况表》、《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人名册表等》(附件9、10、11,份数见附件4要求),提交成果材料一套,装订成册。
2.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在认真审阅推荐人选材料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其中,各二级机构向学校推荐的校级人选不超过3名;重点学科所在二级机构可向学校推荐2名省级及以上培养人选,其他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可向学校推荐1名省级及以上培养人选。
3.校学术委员会组成“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省级及以上培养对象参加省教育厅评审,择优选拔校级培养对象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
4.学校对推荐的省级培养对象、对选拔的校级培养对象在校内公示7天后报省教育厅。
四、考核与推荐选拔工作具体安排
时 间 |
主要工作 |
负责人或单位 |
6月18日前 |
1.被考核对象填写考核材料,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连同成果材料一并提交所在二级机构,填写份数参见附件4; 2.各二级机构提出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考核、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 |
各二级教学、 科研机构及 相关老师 |
6月19日 |
职能部门审查 |
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学科办等 |
6月20日 |
校学术委员会考核、讨论,投票推荐第八批人选 |
人事处 |
6月21日 |
推荐、考核结果公示7日 |
人事处 |
6月30日 |
公示无异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材料送省教育厅 |
校办、人事处 |
有关文件及附件请到广东省教育厅网页及学校OA系统浏览、下载。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 培养工程”第六、七批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八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3.《东莞理工学院“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4.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报送材料目录表
5.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中总结简表
6.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总结表
7.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情况表
8.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成果统计表
9.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10.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人基本情况表
1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人名册表
1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先进个人推荐表
13.东莞理工学院六、七批“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东莞理工学院
2014年6月11日
东莞理工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