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50号,附件1),我校选派2015年中青年教师(含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1.省派访问学者:不少于8名。
2.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名。
各重点学科至少推荐2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选派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2.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岁。
学校选派优先考虑“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三、资助经费
省派访问学者资助经费每人每年2.5万元,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另由国家资助0.5万元。
四、接收学校
接收学校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内容可链接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注意: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自行联系高校和导师,填写推荐表(附件3)、一览表(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5)。
2.单位需在推荐表(附件3)加具“该申请人是否为青年骨干教师和学院/系重点培养对象,同意派出”的领导批准意见,在附件5加具“学院/系已妥善安排进修期间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同意派出”的领导批准意见,与附件4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A-406),并将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黄兰虹QQ邮箱。
3、学校择优确定选派人选报省教育厅。
六、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5日12:00,过期无法受理。
七、注意事项
1. 教职工申请时,要考虑到进修期间的待遇与绩效相关联,具体实施将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试行办法》与正在修订中的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执行。
2. 凡来校工作满1年者方可申请;
3. 进修方向要与本人岗位工作方向一致(相近),或为岗位工作所需。
联系人:黄兰虹 苗青 电话:22861638
附件: 请点此下载2015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附件.rar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50号)
2.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3.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4.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5. 《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