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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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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50附件1,我校选派2015年中青年教师(含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1省派访问学者:不少于8名。

2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名。

各重点学科至少推荐2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选派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2.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岁。

学校选派优先考虑“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三、资助经费

省派访问学者资助经费每人每年2.5万元,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另由国家资助0.5万元。

、接收学校

接收学校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内容链接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注意: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

、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自行联系高校和导师,填写推荐表(附件3)、一览表(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5)。

2单位需在推荐表(附件3)加具“该申请人是否为青年骨干教师和学院/系重点培养对象,同意派出”的领导批准意见,在附件5加具“学院/系已妥善安排进修期间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同意派出”的领导批准意见,与附件4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A-406),并将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黄兰虹QQ邮箱。

3、学校择优确定选派人选报省教育厅。

、截止时间

20155月15日12:00,过期无法受理。

七、注意事项

1. 教职工申请时,要考虑到进修期间的待遇与绩效相关联,具体实施将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试行办法》与正在修订中的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执行。

2. 凡来校工作满1年者方可申请

3. 进修方向要与本人岗位工作方向一致(相近),或为岗位工作所需

 

联系人:黄兰虹 苗青  电话:22861638

 

附件: 请点此下载2015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附件.rar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50号)

2.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3.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4.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5. 《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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