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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2016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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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请做好本单位2015—2016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填写《   (单位)2015—2016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于5月21日前将打印盖章版、电子版报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目前,国家、省、市对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学校已启动教职工素质与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积极支持教职工进修深造,提升自身素质;广大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要以学校发展为己任,踊跃自我提升;各单位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要努力创造条件,鼓励教职工进修提升。

几点注意事项:

1. 教职工申报计划时,要考虑到进修期间的待遇与绩效相关联,具体实施将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试行办法》与正在修订中的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执行。

2. 凡来校工作满1年,有各类进修(培训)计划者都需纳入本单位计划并报学校批准(即先申请获得“进修指标”)。对因个人原因未纳入学校进修(培训)计划者,学校不予办理进修(培训)手续,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 进修方向要与本人岗位工作方向一致(相近),或为岗位工作所需;

4. 行政、教辅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形式不宜选择脱产

5. 近两年申请进修并被批准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相同计划。

联系人:黄兰虹

地  点:行政楼1A-406

电 话:22861638

 

附件:(单位)2015—2016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xls 

 

 

                                    人事处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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