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6〕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派员参加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申论阅卷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21号)(参见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协助做好阅卷员选派、抽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阅卷员名额:8名
二、 阅卷员条件
(一) 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
(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 长期从事文科类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
(四) 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封闭阅卷工作;
(五) 与本次笔试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阅卷工作。
三、 阅卷事宜
1. 阅卷时间:4月23日——5月3日全封闭
2. 劳务费:阅卷员的劳务费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在阅卷工作结束后按照核定标准和工作量统一核发。
四、工作安排
请在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安排的基础上,每个文科教学科研单位选派1名阅卷员,填写《阅卷员登记表》(附件2),速于4月13日11: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1A-406(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关于派员参加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申论阅卷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21号).pdf
附件2:阅卷员登记表.xls
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