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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6-07-07
  • 字体大小:  

人事函201624号

校内各单位:

请做好本单位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填写《    (单位)2016—2017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见附件),于7月12日前将打印盖章版、电子版报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目前,随着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深入推进,对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同时对培训取得的成果更加关注。学校继续实施教职工素质与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积极支持教职工进修深造,提升自身素质;广大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要以学校发展为己任,踊跃自我提升;各单位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要努力创造条件,鼓励教职工进修提升。

几点注意事项:

1. 教职工申报计划时,要考虑到进修期间的待遇与绩效相关联,具体实施将按照拟出台的《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规定执行。

2. 凡来校工作满1年,有各类进修(培训)计划者都需纳入本单位计划并报学校批准(即先申请获得“进修指标”)。对因个人原因未纳入学校进修(培训)计划者,学校不予办理进修(培训)手续,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3. 进修方向要与本人岗位工作方向一致(相近),或为岗位工作所需;

4. 行政、教辅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形式不宜选择脱产;

5. 近两年申请进修并被批准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相同计划。

  人:黄兰虹

地     点:行政楼1A-406

电   话:22861638

电子邮箱:52126463@qq.com

 

附件:(______单位)2016—2017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xls 

 

 

                                       人事处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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