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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已入库评审委员信息更新和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6-07-07
  • 字体大小:  

 人事201625

校内各单位、城市学院: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省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简称评委库),加强评委库管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6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评委库评审委员人选进行更新。我校工作配合如下:

已入库评审委员信息更新工作

 学校登录广东省教师工作网对本校2016年以前已入库委员信息进行审核、更新、确认:

重点核对、更新、补充已入库委员现所在单位、行政职务、从事教学的学科及其专业、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近5年参加我省高等学校或高职学校评委会评审工作情况等信息,并在相片栏上传JPG格式的正面半身免冠电子照片。

已入库评审委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在系统状态中选择停用,并勾选原因:

变更工作单位;

不再从事高校相关工作;

已经退休;

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高校职称评审委员。

 学校通过系统打印《拟停用评审委员信息表》报送省教育厅。

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

 推荐范围和条件:

评审委员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严格按照我厅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图书资料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体健康。

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

我省他高评委会委员

 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荐,或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每位推荐人最多可填报1个一级学科下的2个二级学科,报师资科。

2)学校对自荐人员或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综合职称评定系统,按要求录入被推荐人的完整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通过网络提交。

3)学校通过系统打印本校《入库委员汇总表》,连同《入库委员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三、其他事宜

1. 各单位务必于7141700前报送《入库委员推荐表》打印盖章版及电子版到行政楼1A-406

2. 联系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入库委员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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