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7〕3号
校内各单位、城市学院:
为全力配合本科审核性评估,健全完善高校教师资格证信息,现将教师资格证补登工作通知如下:
一、 登记范围
所有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含管理、教辅等人员)
二、 登记内容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按照附件名单中的登记情况,通知教职工补充登记,补登内容:1. 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2. 填写表格中空缺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号。上述内容提供电子版即可。
三、 相关要求
1. 附件中已标注有证书号或扫描件“免”的可免该项;没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填“无”;
2.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统一汇总补登信息的电子版,于2月28日17:00前打包发黄兰虹OA邮箱。
附件:补登高校教师资格证信息人员名单(另行提供)
人事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