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7〕39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东府办〔2016〕97号,附件3)精神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东莞市将组建大数据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推荐相关市内外知名专家(专家条件见附件1),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2),于2017年10月13日12:00前,将打印审核盖章版及电子版报师资科(A-406),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请点击下载).rar
1.东莞市大数据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条件
2.东莞市大数据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