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14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67号,见附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 选派范围:来校满1年,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2. 选派规模:全省按往年规模,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名额和申报情况确定。我校不限名额。
3. 选派专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制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地方子项目
具体项目实施事宜另行通知。
二、选拔条件和要求
选拔对象应符合2018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三、选拔办法
采取差额推荐办法。选拔办法采取推选单位、地方、国家级选拔体系,即由学校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四、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五、申请流程
1.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申请材料,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申请材料的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档案卡详见附件);
2. 将申请材料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纸质版,由本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盖章后,于3月23日前提交至师资科(A-406);
3. 人事处组织选拔推荐;
4. 经推荐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4月1日至4月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按要求将该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材料于4月10日17:00前将提交至师资科。
六、注意事项
(一)建档立卡:获批人员应按时留学,并配合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关跟踪管理和评估工作。
1. 参加学校行前谈话:学校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教育,确定出国期间的具体联系人;
2. 定期评价留学报告: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每3个月提交一次留学报告,由学校相关机构评价;
3. 回校之后完成考核:进行“三个一”的报告(向学校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学校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3年跟踪评估,访学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评优评先、人才培养等紧密结合。
(二)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并提前准备,确保在网上报名前获得符合要求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信的时间应介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
(三)申请人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东莞理工学院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如获批准,在访学出发前2周内需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申请表》,履行请假手续;访学归来及时销假,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并进行访学考核,填写《教职工继续教育成果汇报考核表》。
联系人:黄兰虹 苗 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