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12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外事侨务局《关于报送专业外语人才信息的通知》(东外侨函〔2018〕13号,附件)要求,现将推荐专业外语人才工作通知如下:
一、 人才条件:见附件1
二、 推荐要求:
1.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填写附件的《外语人才信息表》一式2份(一份贴照片,另一份不贴照片),交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办公室汇总;
2. 办公室在不贴照片的信息表盖公章,连同贴照片(不盖公章)的信息表一同报送师资科(行政楼A-406)。
3. 报送截止日期:3月14日12:00,过时无法受理。
4.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关于报送专业外语人才信息的通知》(东外侨函〔2018〕13号)及《外语人才信息表》附件
人事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