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42号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专题培训,引导新进教职工增进对市情、校情的认识,树立“知行合一,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理念,确立“以卓越的创新教育与实践造福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强化热爱学校、奉献事业、服务东莞、创新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培养职业道德素养,掌握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尽快适应岗位角色,全身心投入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和推动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
二、培训对象
1.2017年7月1日以后来校新进教职工。
2.未参加或未完成新进教职工培训任务的教职工。
三、培训内容
(一)开班典礼
发放《东莞理工学院教师手册》、《教师不能不知道》等。
(二)专题集中培训
1.市情、校情教育。以东莞与学校发展历史、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走访参观、座谈讨论、分组交流等学习形式,请校领导、国家级教学名师、高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授课;参观东莞展览馆、规划馆、廉政教育基地、中子科学中心、虎门销烟纪念馆、威远炮台及海战纪念馆;通过学习、参观,畅谈入职感受、职业生涯规划。(责任部门:校办)
2.师德培训。通过国家级教学名师对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的解读,弘扬立德树人的理念;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通过身边教师现身说法,帮助新进教师适应当下、笃定未来。(责任部门:宣传部、监察处)
3. 思想政治理论培训。通过政治上的主动引导,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促进新进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做好思想引领,增强行动自觉性。(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教育教学规范培训。通过对教学制度的解读,使新进教师了解教学工作的流程和规范要求,强化“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的意识,在思想和行为上做到“知行合一”。另外,参加7月份党委中心组学习。(责任部门:教务处)
5. 科研规章制度培训。通过对科研工作现状的分析,以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成果登记与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事务及转化等政策的解读,增进教师对学校科研的认识,加深教师对科研政策的理解,激励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责任部门:科研处)
6. 人事改革政策培训。通过解读人事制度主要改革思路与改革方案,使新进教职工了解到高水平大学建设必须要有高水平的管理相匹配,人事制度改革将带动内部管理制度的全面改革。(责任部门:人事处)
7. 团队精神训练。通过拓展活动培养学员自信心、合作意识、团队精神与沟通能力。(责任部门:人事处、机关总支)
(三)高等教育理论课培训
按照省教育厅岗前培训安排,统一组织新进教师进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要课程及相关专题培训。(责任部门:人事处)
(四)“教学知与行”主题活动
以教学工作坊、教学学术讲座、教学观摩课三大板块的系列活动,夯实广大教师的课堂教学基本功,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激发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兴趣,为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
(五)科研专题培训
通过开展多场高水平学术报告,提升教师的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论文写作、科技人才申报等方面的能力。(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
(六)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
为充分发挥学校优秀教师资源的优势,及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助推青年教师成长发展,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各二级教学机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新进青年教师指定指导教师,明确培养目标和任务,与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签订培养合同,以帮助青年教师做好教学、科研工作,(责任部门:二级教学机构)
(七)“双结构型”师资队伍培养之专业实践锻炼
安排新进青年教师在入校2年内,进行累计6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锻炼。明确学员在培训期专业实践的任务,指导新进教职工通过专业实践,担当起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担,适应“双结构型”师资岗位要求。(责任部门:二级教学机构)
(八)教育技术提升及教师资格认定
1. 新进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及信息化素养与技能培训。文华在线信息化素养与技能培训主要是帮助教师快速适应信息化时代下新的教学要求,转变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率,完成从“讲”师到“导”师的转变,提供一套“教学理念培养-教学技术训练-混合式教学模式实施”循序渐进的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和教育技术训练两种模式。(责任部门:网络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 教师资格认定: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执行。(责任部门: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1.开班典礼暨专题集中培训: 2018年7月9~1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2.高等教育理论课培训:2018年下半年,学校按照省教育厅部署,统一组织学习。
3.教学、科研与教育技术专题系列培训:2018年9月~2018年6月。
4. 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2018年9月~2019年8月。
5.培训期专业实践锻炼:2018年9月~2019年8月,累计6个月。
五、人员分类
新进教职工视不同情况,分类别参加培训: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广东省教师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可不参加高等教育理论课培训和教育技术提升培训。
2.有高校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可不参加教学系列活动,不安排导师制培养。
3.管理人员可不参加专业实践锻炼。
4. 其他新进教职工参加全部内容培训。
六、有关要求
1. 培训由人事处总体负责,校办、宣传部、监察处、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机关总支负责完成相应的培训部分。
2. 各二级组织机构要及时通知本机构新进教职工参加培训,并保障新进教职工有受训时间;学校有关管理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3. 二级组织机构岗位培训是对新进教职工培训的基本环节,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提出明确学习要求,及时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落实到位。
4. 新进教职工不得缺席培训,确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培训,须在培训班开学的前3天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延迟参加培训手续。
5.参加培训的新进教职工须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学习任务。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及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今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6. 专题集中培训安排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附件:1. 2018年新进教职工专题集中培训班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2. 2018年新进教职工专题集中培训安排
3.新进教职工专题集中培训班学习纪律
人事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