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40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经学校审批,现下达《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审批结果》(简称“下达计划”),在下达计划之列者即获得进修许可。结合《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人事函〔2018〕34号),后续工作要求如下:
一. 跟踪与管理
各二级组织机构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前提下,做好本机构教职工进修(培训)的过程跟踪与全程管理,落实阶段考核与结果备案工作。
二、手续与要求
(一)获进修许可者需按下达计划执行,否则视为弃权。.
(二)国外访问学者外语要求:上级公派访学者,访学前需达到上级规定的外语水平;学校公派访学者,访学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培训并合格(外语专业或有留学经历者除外)。
(三)建档立卡:
每位获得进修许可者,进修前需提交本人《继续教育申请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出境者用)、《进修假申请表》(脱产者用)及证明材料,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及学校批准,学校为其建立个人进修档案,进行跟踪管理、评估与服务等工作。
1. 进修准备
(1)关于访问学者
上级公派者,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准备访学材料;学校公派者,境内的需填写教育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由专家推荐、本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学校及接收学校批准并备案。
访问学者进修前,均需提交境外邀请函或境内录取通知书。脱产者办理进修假手续,填写《进修假申请表》(表中须有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在不增加人力情况下,脱产阶段的全部工作已妥善安排”的承诺),交师资科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2)关于学历学位进修
进修者被录取后,需向学校提供录取通知书,攻读博士者需签订三方协议。
(3)其它进修
需提供相关文件、通知等进修证明。
2. 过程跟踪
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每3个月需向学校及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一次访学报告,由相关机构评价备案。
3. 考核评估
进修结束后,脱产进修者持《进修假销假表》及时赴师资科销假。
(1)访问学者进修者需进行“三个一”的报告以完成返校考核,即:向学校及二级组织机构、相关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提交总结材料及《教职工继续教育成果汇报考核表》。学校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3年跟踪评估,访学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评优评先、人才培养等紧密结合。
(2)其他进修结束后,进修者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鉴定证书,或进修合格证书等相关档案。
4. 申领资助
公派公费者经考核合格后,填写《继续教育资助审批表》,与考核材料一并交师资科,按相关政策享受资助。
联 系 人:黄兰虹 苗 青
地 点:行政楼1A-406
电 话:22861638 22862182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审批结果》(见OA通知附件)
2. 继续教育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