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新政,促进我校教师与港澳地区人才之间学术交流及研究合作,在东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我校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在校园内开展往来港澳人才签注专场办理活动。经前期宣传,100余位教职工登记了办理意向,现场办理当天,来自东莞市公安局和松山湖公安局签注中心的同志为我校41位教职工办理了签注申请。在现场办理的多位教职工表示,学校联系市公安局、松山湖公安局来现场办理港澳签注,送服务上门,为老师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手持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在1-5年的签注期内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比起每次需要重新办理签注,一次只能逗留七天的旅游签注,对于加强和港澳高校的学术交流大为便利。
今后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如需办理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可以直接到市民中心公安专区人才窗口办理,无须预约(城区或其他镇区的老师可直接在城区或镇区签注中心办理,无须来松山湖)。
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Ltul4crON6HghwStGjmpQ
(撰稿、一审:黄兰虹;二审:朱杰;三审:王晓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