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学校举行首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申报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3个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的14份材料进行评审,主任委员李琳校长、副主任委员杨敏林副校长,以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抽取的校内外资深专家参加了会议,审计监察处、人事处负责同志列席。经学科专业组会议、高评委会会议的评审,最终11人获得通过,评审结果正在公示中。
因为建校以来的首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前期筹备可谓任务艰巨。人事处十分重视研究省相关政策文件和借鉴其他高校经验,在多个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出台了《东莞理工学院教师和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并形成含评委工作承诺书、评审政策、工作程序、代表作鉴定意见等在内的评审工作资料,为评审工作铺平了道路。会上,评委们不仅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评议,而且对我校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本次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今后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模式的职称评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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