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下称“中心”)于2016年底成立,是东莞理工学院直属二级科研机构,中心于同年成功获批“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单位。目前已聚集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志峰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教授与4名长江学者和国家杰青、6名珠江学者等省级人才、6名教授、37名科研骨干等卓越的科技领军和创新人才,形成了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研发团队。
中心以城市生态规划、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为主要研发方向,紧密结合国内外环境保护重大需求,以培养硕、博士研究生和优秀青年人才为使命,瞄准环境保护研究领域国际发展前沿,切中流域尤其广东省及大湾区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开展研发工作,聚焦主攻方向,协同创新攻坚,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并力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
经过积极建设,中心在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成绩——拥有约6000㎡的实验与办公空间,配备有总价值5000万元的各型先进仪器40余台(套),可开展常规污染指标分析与环境污染质量检测、微量有机污染物定性定量分析、环境功能材料制备与性能表征以及环境毒理学分析检测等各方面的分析、测试工作;中心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国家级项目29项、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等省部级项目26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9项;在《Nature Food》、《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Water Research》、《Applied Catalysis B: Environmental》等生态环境领域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环境工程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我校首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环境工程学科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
根据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全职博士后,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3.年龄未满35周岁;
4.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1.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优先考虑城市生态规划、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二、招聘流程
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研究领域+应聘生态中心**(导师)博士后”,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7.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重要论著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包括年薪、租房补贴、国家、省市相关资助等(税前综合年收入48万元以上),具体为:
1.A类博士后年薪:税前28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需缴纳部分);
2.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市财政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发放,市财政按照“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再1:1给予配套资助);
(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在站期间(二年)或批准带薪延期期间(半年或一年)房租。住宿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各种设备维修等费用需由博士后本人承担。
(三)学校鼓励博士后申报国家、省、市各类资助项目,支持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入站后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自然科学类8-18万元),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基本额度由学校承担,同时鼓励基地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额度的基础上叠加。
(五)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六)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发展前景
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博士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
(一)博士后出站后可按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聘用到高层次人才岗位;
(二)A类博士后出站后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按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快速审批通道引进,即经二级组织机构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就可以办理聘用手续。A类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的或考核合格经综合评议业绩较为突出的,其博士后期间的业绩视为已完成该岗位序列的第一个聘期的任务,直接进入准聘-长聘制岗位序列的第二个聘期。
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市财政分5年给予共50万元出站资助;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
五、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联系电话:0769-22862965/22863156(段老师)
邮 箱:eecenter@yeah.net
网 站:https://rceee.dgut.edu.cn/
公 众 号:东莞理工生态环境中心
(二)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769-22862182(刘老师)
学校网址:www.dgut.edu.cn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
邮 编:52380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 - 更新.xls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 -最新版202210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