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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国际设计学院 诚聘全球英才,邀您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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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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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坐落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由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2021年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ESI全球前1%学科6个(工程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农业科学),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8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个。

2025年新筹建的国际设计学院,作为东莞理工学院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的教学机构,依托东莞“世界制造业名城”设计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大湾区的资源集聚效应,围绕东莞“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城市建设任务,将中国设计、生态文明与文化自信等价值追求深度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之中;依托学校文工交叉学科优势基础,以高水平国际化视野和交叉型设计学科为核心,融合工程、科技、人文艺术,以文艺工交叉、科产教融合、数智化赋能、国际合作为办学理念,致力于服务大湾区支柱产业,通过建立“湾区智能设计高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枢纽”“数字时尚潮玩创新引擎”与“地域文化再生设计新地标”,建设具有“新工科赋能艺术、设计驱动智造、创新撬动新质生产力”的国际化特色和先进教育理念的设计学院。

现诚邀海内外青年英才加盟东莞理工学院国际设计学院,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及广阔的发展平台。

一、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4.能够胜任教育教学要求,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创新活力。

5.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一个聘期的时间。

6.重点招聘的学科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1、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公共艺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等;2、服务设计、体验设计、交互设计、信息设计、AI辅助设计等;3、与设计学专业紧密相关的其他专业。

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查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不如实填报或提交不真实材料,有意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引进门槛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实行准聘-长聘管理制度,准聘教师岗位的门槛条件如下(引进门槛条件及聘期目标任务详情可在东莞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dgut.edu.cn)查看):

准聘教授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副高)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2.任现职以来或近 5 年(指以当年为基准,往前推5年,下同)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艺术类)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等能力要求或破格申报条件。

3.艺术类(含设计类)在达到以上岗位条件基础上,近5年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教研项目 1 项以上;

(2)发表学校认定的 B 类以上论文 1 篇以上;

(3)作品(排名第一)在国家级行政机关、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4)承担横向合同项目累计到款 45 万元(不含外协费、协作单位支出经费等外拨经费);或科研成果转让费累计达到 15 万元。

准聘副教授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其他教学科研经历两年以上。行业专家(如国家工艺美术大师,以及持有国家相应职称证书的高级工程师等),实行“一人一议”。

2.近 5 年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含非特殊学科类、艺术类)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能力要求或破格申报条件。

3.艺术类(含设计类)在达到以上学校要求的岗位条件基础上,近5年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学校认定的 C 类以上论文不少于 1 篇;

(2)主持一项市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 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作品(排名第一)在国家级行政机关、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 B 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6)承担横向合同项目累计到款 30 万元(不含外协费、协作单位支出经费等外拨经费);或科研成果转让费累计达到 10 万元。

准聘讲师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等可适当放宽。

2.近 5 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艺术类(含设计类):发表学校认定的 D 类以上论文 1 篇或 E 类以上论文 2 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 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作品(排名前 2)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至少 1 篇咨询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明确批示采纳;

(6)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 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 C 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7)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 2 项,或国际发明专利 1 项(PCT 国际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博士期间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排名第二视同第一发明人;

艺术类(含设计类)在达到以上业绩要求前提下,近5年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一项校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2)艺术类(含设计类):发表学校认定的 D 类以上论文 1 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

(3)出版(排名前 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作品(排名第一)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 C 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6)承担横向合同项目累计到款 30 万元(不含外协费、协作单位支出经费等外拨经费);或科研成果转让费累计达到 10 万元;

(二)东莞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的A类博士后出站考核获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达到准聘岗位引进条件的,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指标内,经二级组织机构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并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出站考核优秀的或考核合格经综合评议业绩较为突出的,其博士后期间的业绩视为已完成该岗位序列的第一个聘期的任务,直接进入准聘第二个聘期。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1.准聘教授岗位年薪50万元;

2.准聘副教授岗位年薪40万元;

3.准聘讲师岗位年薪35万元。

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年薪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

(二)安家购房补贴

准聘-长聘制教师享受的安家购房补贴包含由东莞市财政负担的相关人才补贴,差额部分由学校负担。由东莞市负担的相关人才补贴的发放按照东莞市相关文件执行。

安家购房补贴分三年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准聘教授岗位:40万元(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3万元,第三年13万元)。

2.准聘副教授岗位:30万元(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10万元,第三年10万元)。

3.准聘讲师岗位:20万元(第一年7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6万元)。

注:对博士后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市财政分5年给予共50万元出站资助;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该部分的资助补贴与上述安家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科研启动费

1.准聘教授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

2.准聘副教授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35万元、20万元;

3.准聘讲师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30万元、15万元。

(四)周转住房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第一个聘期(三年)房租。

四、合同与考核

(一)准聘岗位教师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准聘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一般2个聘期。准聘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以上可续聘或进入长聘岗位。长聘岗位教师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二)聘期任务、聘期考核等请咨询学院。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登录东莞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dg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看岗位的引进门槛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书、职称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奖励等)、应聘者导师的推荐信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到人才招聘系统。

(二)考核与考察

学院将对照聘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经遴选后提交评议。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专家组从教学的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内容组织、语言表达、方法及效果、职业形象和时间掌控等要素,从学术的角度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等要素。

考察主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综合素质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学院向学校报送考核与考察相关材料。

(三)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类别。学院将相关结果通知应聘者。

(四)办理后续手续

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对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作废。

(二)录用人员应按学校通知及时来校报到,逾期未来校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在学校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校工作(到校工作时间以签订合同起始日期为准),应届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要求在毕业或出站后一个月内到校工作,毕业或出站时间距离学校通过之日不超过一年。

(三)准聘-长聘制教师的年龄计算以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时间为准;业绩成果以提交校长办公会时的材料为准。

七、联系方式

国际设计学院

联系电话:13763178244,0769-22861068(张老师)

电子邮箱:gjsjxy@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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