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聘用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现决定招聘26名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个专任教师岗位、14个教辅岗位(其中实验技术岗位9个、非实验技术教辅岗位5个)、管理岗位11个,共26人,具体要求见《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第一批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以及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东莞理工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有志于从事高校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第一批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报名方法
(1)登录东莞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位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称(有则提供)、职业资格(有则提供)等电子版材料到人才招聘系统。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在人才招聘系统提交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6日17:00。用人单位对报考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予以公布。应聘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管理岗位和非实验技术教辅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心理测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 1:5 的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心理测评和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
(2)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心理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作为面试环节的参考资料。
(3)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测评要素,必要时也可增加其它测评要素。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设定80分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考试成绩入围者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实验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心理测评+实操”的方式,其中要求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评+业务考核”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5 的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心理测评和实操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
(2)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心理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作为面试环节的参考资料。
(3)实操
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实操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等,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测评要素,必要时也可增加其它测评要素。实操成绩当场宣布。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业务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业务考核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测评要素,必要时也可增加其它测评要素。业务考核成绩当场宣布。
(5)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其中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设定80分为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考试成绩入围者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专任教师岗考试采用“心理测评+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心理测评环节。
(1)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心理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作为面试环节的参考资料。
(2)试讲和答辩
试讲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携二代身份证参加。
试讲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的岗位匹配度、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等。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测评要素,必要时也可增加其它测评要素。试讲和答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合格。试讲和答辩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设定80分为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考试成绩入围的应聘者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学校组织体检人选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要求、程序和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教辅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五)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其招聘程序严格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聘用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二)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应聘者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来校后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或评审。
(五)境外单证书制的情况,若学历验证报告里面显示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视为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
(六)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毕业生还应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部门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及课程设置相近说明。
(八)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递补。
东莞理工学院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第一批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xls
附件3.相关单位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