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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及调整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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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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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通202143

关于推荐及调整东莞市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调整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工作的函》的要求请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确认已在库专家是否继续留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附件2)处置具备丰富的经验,或在应急管理领域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声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放宽至70),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必须参加的相关活动。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入选。

、专家职责

    (一)积极主动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出谋献策。

    (二)参加应急管理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三)应邀参与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有关要求

    专家推荐以自荐、自愿为原则。各二级组织机构推荐要严谨、恰当和负责;要依照相关条件,认真审核遴选,不要搞海量推荐。要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分解表(附件2)、东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附件5)为参考,并详细填写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含保留及新推荐专家,详见附件3)和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登记表(含保留及新推荐专家,详见附件4)。

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含保留及新推荐专家)按要求填写《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4),513日中午12:00前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自荐。

(三)二级组织机构推荐

申请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对申请人填报的内容和资料进行核实,在推荐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汇总《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 3,51317:00前将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2009017@dgut.edu.cn邮箱。

各二级组织机构推荐要严谨、恰当和负责;要依照相关条件,认真审核遴选,不要搞海量推荐。要参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分解表(附件2),要注意联系确认已在库专家(见东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附件5),留任的已在库专家需要继续填报附件3、附件4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5: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doc

        1.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领域分类

    2.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分解表

    3. 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4. 东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 推荐登记表

    5. 东莞市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

 

 

   人力资源处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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