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3〕356号,见附件),请通知符合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或访问学者的老师积极报名,具体安排请参照附件。请于1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师资科(A-406),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pdf
3-关于做好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3〕3054号.pdf
4-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zip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