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派员参加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申论阅卷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4〕12号)(见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协助做好阅卷员选派、抽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阅卷员条件
(一) 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
(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 长期从事文科类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
(四) 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封闭阅卷工作;
(五) 与本次笔试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阅卷工作。
二、 工作安排
请在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安排的基础上,每个文科教学科研单位选派2名阅卷员,并将《阅卷员登记表》(附件2)于3月4日16: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1A-406(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粤人社明电〔2014〕12号关于派员参加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申论阅卷工作的通知》
附件2:《阅卷员登记表》
人 事 处
201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