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4〕118号,见附件),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及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推选条件见附件。
二、 推选名额:1名
三、 推选程序:
1. 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可自荐或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单位要出具推荐意见;
2.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
3. 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 最终人选结果报省教育厅。
四、 截止时间:5月29日11:00
五、 报送要求:人选填写附件要求的表格,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后交人事处(A-406)。
六、 其它事宜:参见附件。
联 系 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4〕118号).rar
人事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