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请做好本单位2014—2015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填写《 (单位)2014—2015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于2014年5月21日前将打印盖章版、电子版报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目前,国家、省、市对人才培养的力度不断加强,学校也从各方面积极支持鼓励教职工进修深造,提高自身素质。广大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要以学校发展为己任,踊跃申请进修提高;各单位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要努力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进修提高。
几点注意事项:
1. 凡来校工作满1年,有各类进修(培训)打算者都需纳入本单位计划并报学校批准(即先申请“进修额度”)。对因个人原因未纳入学校进修(培训)计划者,学校不予办理进修(培训)手续,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 进修方向要与本人岗位工作方向一致(相近),或为岗位工作所需;
3. 行政、教辅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形式不宜选择脱产。
联系人:黄兰虹
地 点:行政楼1A-406
电 话:22861638
附件:《 (单位)2014—2015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xls
人事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