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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关于开展2014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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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请点击链接)及省、市职称评审要求,今后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2010年至今(应届毕业来校工作人员自来校当年至今)的继续教育。我校作为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开始受理2014年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初级除外)。

二、 受教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公需、专业及个人选修三类科目,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或者12天。其中公需科目18学时(3天)

三、培训科目

2014年度公需课为:《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每课按18学时(3天)计算。

四、 培训费用

公需科目(课)每门70元(含教材费)。

五、 报名缴费

各单位组织报名人员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培训费,并填写《2014年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公需课培训缴费统计表》,盖章后(含电子版)和缴费凭据一并在513日前交师资科(行政楼1A-406)。银行账号、户名另行通知。

六、培训时间

五月下旬的周六(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培训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如申请单位人数充足,本基地也可派授课教师前往申请单位授课。

八、 申报登记

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系统”,下同。请点击链接),自行网上登记注册,本培训基地工作人员网上上传培训结果后,由市人力资源局审核。

申报人于申报职称当年,自行在系统中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附件:2014年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基地公需课培训缴费统计表表(空表).xls

联系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电子邮箱:52126463@qq.com

 

 

      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基地

      (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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