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31号,附件1),我校推荐2014年中青年教师(含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1、省派访问学者:不少于8名。
2、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名。
各重点学科至少推荐2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1、省派访问学者: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的规定执行;
2、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岁。
学校推荐人选,优先考虑“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三、 资助经费
省派访问学者由省教育厅资助经费每人每年2.5万元,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另由国家资助0.5万元。
四、接收学校
接收学校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内容请链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发布2014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课题目录和其他重要信息的通知》。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自行联系高校和导师,填写一览表、推荐表(附件3、4)。
2、单位加具同意意见,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A-4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黄兰虹OA邮箱。
3、学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省厅。
六、截止时间
2014年4月15日17:00,过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黄兰虹 苗青 电话:22861638
附件:国内访问学者.rar(请点击下载)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31号)
2.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3.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4.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人 事 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