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下达教职工2014-2015学年度进修(培训)审批计划(见附件),请做好有关老师的进修安排。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凡进修者均请链接《继续教育表格》,下载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交师资科。
2.申请访问学者的老师须按程序办理手续,需有接收单位审批意见(表格下载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3.获批脱产进修者,需填写《继续教育表格》中的《进修假申请表》(表中须有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的,在不增加人力情况下,脱产阶段的全部工作已妥善安排的承诺),交人事处师资科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并要按批复意见及时销假。待遇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 进修结束请提交培训证书或鉴定意见(由培训机构或导师出具)、总结材料及《教职工继续教育成果汇报考核表》,访问学者需在校内(获学校资助的国内访问学者在本单位内)做学术报告并经考核通过后,方可按相关政策享受资助。脱产进修者持《进修假销假表》及时销假。
附件:《教职工2014-2015学年度进修(培训)审批计划》(已发各单位OA)
人事处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