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申报2015年各级、各类职称的人员:
现将申报2015年各级、各类职称评审(非职称认定)的准备工作予以提示,请逐一落实:
提示一:有需要的人员于八月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具体通知请浏览人事处网页重要通知栏或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
提示二: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待通知,具体事项将挂于人事处重要通知栏);
提示三:参加东莞市职称评审(教师、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下、非研究和非思政系列中级及以下)人员,需对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进行鉴定。鉴定受理单位:莞城中心人才市场(南城区丰硕广场一楼,电话:22021666-611)、莞城校区7号教学楼代办处(电话:22680795,内线4795)、校内大超旁电脑城(供参考)。
详情可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苗青 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联系地址:行政楼1A-406
人事处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