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6〕1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通知(请链接),现将学校遴选国外访问学者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遴选名额
3名
二、 遴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四)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
(六)对于来自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 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4. 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1. 个人根据附件1准备材料,于17日前交师资科(1A406);
2.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 学校遴选;
4. 30日前个人与学校配合,上报材料。
联 系 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 1.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2.加方奖学金申请表.doc
人 事 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