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6〕4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暂行办法》(莞工〔2016〕37号,附件1)要求,现将相关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遴选条件及申报程序
见附件1
二、 个人申请受理说明
请于2017年1月6日17:00前,将《东莞理工学院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由所在单位、科研处审核盖章后,交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A406),逾期无法受理。
联 系 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请点击下载).rar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暂行办法》(莞工〔2016〕37号)
2.《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莞工〔2015〕15号)
3. 《东莞理工学院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
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代章)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