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6〕40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东理人〔2005〕3号)要求,请统计并填写《2016年度院(部、处、所)个人(集体)进修统计表》。并于12月30日前将表格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52126463@qq.com。
联 系 人:黄兰虹
联系地址:行政楼1A-406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2016年度院(部、处、所)个人(集体)进修统计表.xls
人 事 处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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