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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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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83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7〕64号)的要求,广东省教育厅拟在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推荐遴选工作,并组建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以下简称“研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人选范围  

推荐对象为熟悉我省教师研训工作,长期参与我省教师研训工作的培训专家、学科专家与技术专家  

(二)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2.了解教师教育政策,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学科教学能力。  

3.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具备教师培训研究、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的能力。  

4.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完成各级教师培训相关工作。  

5.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在岗。  

已入选“国培计划”专家库、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专家库的成员以及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业绩显著的高级教师(教研员)优先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推荐学科与类别  

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其他类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和培训理论及实践、学校行政管理、教育信息技术、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  

(二)推荐名额  

10—15人,含学科专家、教学法专家、继续教育研究专家、教育技术专家、校(园)长培训专家。  

(三)入库专家职责  

    1. 应邀承担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授课任务;  

    2. 应邀参与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研究和相关标准制订;  

    3.应邀指导各地制定教师培训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4.应邀参与培训机构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5.应邀参与培训质量评估以及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其他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填报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同意后,在1月15日(周一)前登录网站http://www.gdjsgl.com.cn选择“省级培训项目研训专家申报”专栏,按照网站要求进行填报。    

(二)审核推荐  

二级组织机构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1月17日(周)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师资科,学校择优推荐。  

联 系 人:黄兰虹  苗  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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