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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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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834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大力实施《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致远”素质与能力提升计划(20172020年)》,学校积极鼓励教职工进修深造,助推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二级组织机构做好本机构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  

各二级组织机构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努力创造条件,鼓励教职工进修提升广大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要以学校发展为己任,踊跃自我提升。进修(培训)情况(简称进修)是二级组织机构绩效评价的指标之一,是个人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  

二、进修许可  

凡来校工作满1的教职工,有2年内进修想法的,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本人进修(培训)计划,纳入到所在二级组织机构进修(培训)计划中,报学校批获得进修许可。对因个人原因未申请“进修许可”者,学校不予办理进修(培训)手续,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擅自进修的结果,学校不予承认。  

三、进修要求  

(一)进修方向  

教职工 进修方向与本人岗位工作专业方向一致(相近),或为岗位工作所需.  

(二)进修形式  

1.关于派出:获得上级部门批准者属上级公派,获得学校批准者属学校公派;获得公费资助者属公费公派,未获得公费资助者属自费公派。  

2.关于脱产:专任教师可选择脱产进修,每个进修项目脱产不超过1年;辅导员、行政、教辅岗位人员不宜选择脱产进修(学校特批者除外)。  

3.关于委培:学校以委托培养形式派出教职工进修学历学位。  

(三)进修频次  

两个进修项目一般相隔3年以上(学校特批者除外)。  

(四)访问学者进修  

1.公派条件: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及以上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11日后出生)者,可申请公费公派;超过年龄者可申请自费公派。  

2. 国外访问学者外语要求上级公派者访学前需达到上级规定的外语水平;学校公派者,访学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培训并合格(外语专业或有留学经历者除外)。  

四、资助标准  

(一)岗前培训  

到广州参加省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合格者,学校一次性补贴800/人。  

(二)访问学者  

1.上级公派者:资助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2.学校公派者:   

1国外访问学者:采取包干形式,资助人民币10/人(1年)、6万元/人(6个月,资助时提供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签证费、一次往返交通费、出入境记录,以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由当地大使馆出具)等凭证;  

2国内(含港台地区)访问学者:采取报销形式,资助上限为人民币2.5/人(1年)、1.25万元/人(6个月),资助范围为:学费、住宿费、签证费、一年26个月 1次)往返交通费。  

3. 自费公派者:未达到上级或学校资助公派条件的专任教师,在个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许可范围内,可使用个人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形式访学,资助标准可参考本通知相关标准,申请时需提供科研项目申报表、合同或立项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建档立卡  

每位获得进修许可的教职工,进修前需提交个人继续教育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及学校批准,学校为其建立个人进修档案,进行跟踪管理、评估与服务工作。  

(一)进修准备  

1. 关于访问学者  

1)上级公派者: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准备访学材料;  

2)学校公派者:境内的需填写教育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由专家推荐、本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学校及接收学校批准并备案。  

上述访问学者进修前,均需提交境外邀请函(或境内录取通知书),并办理进修假手续。公费公派访问学者与学校、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签订三方进修协议(含拟达到的进修目标及预期成果、进修内容及具体实施步骤)。  

2. 关于学历学位进修  

录取后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攻读博士者需签订三方协议。  

3. 其它进修  

需提供相关文件、通知等进修证明。  

(二)过程跟踪  

公费公派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每3个月需提交一次访学报告,由学校相关机构评价。  

(三)考核评估  

1. 公费公派访问学者进修结束后,需进行三个一的报告完成返校考核,即:向学校及二级组织机构相关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学校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3年跟踪评估,访学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评优评先、人才培养等紧密结合。  

2. 其他进修结束后,进修者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鉴定证书,或进修合格证书等相关档案。  

六、报送程序  

1. 教职工使用个人OA账号密码登录hr.dgut.edu.cn/common ,点击“进修申请”,填写20182019学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提交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  

2. 各二级组织机构登录hr.dgut.edu.cn/common(账号名单见管家群),审核本机构教职工提交的进修申请,531日前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进修申请,在网上提交学校审核,并导出打印审核通过的《教职工2018—2019学年度进修(培训)计划表》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教务处以及学生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师资科逾期不受理  

3. 学校审批后,下达进修(培训)计划。  

   

人:黄兰虹      

        点:行政楼1A-406  

电   话:22861638   22862182  

电子邮箱:52126463@qq.com  

   

   

                                          人事处         

                                     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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