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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 发布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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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824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推进落实高校“放管服”及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动态管理,为我省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库提供专家资源支撑,确保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质量,现就审核推荐广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愿意按照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和要求,参加我省高校组织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 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担任正高级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

4. 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

(二)注意:现在职在岗的,已成为省教育厅论文代表作鉴定评委的老师免于重新申请。

二、工作程序

(一)人选推荐工作。入库人选由个人自愿申请并填写《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每人最多可填报1个一级学科下的2个二级学科),经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批准后报师资科(1A-406)审核入库。

(二)信息更新工作。学校对已入库人选信息进行更新。

三、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信息供高校选用。各二级组织机构要认真审核本机构入库候选人有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请于423日前完成人选推荐报送工作。

人:黄兰虹    青;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推荐表

 

 

                       人事处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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