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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度珠江学者岗位“揭榜挂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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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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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坐落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由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2023年度珠江学者申报工作实行“揭榜挂帅”,岗位聘任制,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每年全省共遴选产生特聘教授约10人、青年学者约30人。

(二)学校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环境工程、网络空间与安全、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电路与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内已设立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工商管理学科设东莞理工学院质量与品牌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设东莞理工学院城市文化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和广东省急需或紧缺的新兴交叉学科设置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招聘岗位(简称“设岗”)

(三)项目实行揭榜挂帅、岗位聘任制。学校发布岗揭榜要求和榜单任务。每个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分别可聘任特聘教授(属于“领军人才”)和青年学(属于“青年拔尖人才”)1名。聘任人选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聘期3年。

二、资助政策

(一)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省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特教授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80万元人民币;青年学者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50万元人民币。受聘人员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二)聘期内,学校为受聘人员在职称评审、导师资格推荐、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各类高层次人才推荐、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或重点支持,积极支持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专业)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

(三) 学校对受聘人员提供项目经费资助,分别针对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

(四)支持珠江学者参与国家和省的重大项目研究,并通过项目牵引组建创新团队。

(五)珠江学者在聘期内通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获得产权收益。

三、岗位职责与任务要求

(一)岗位职责

1、特聘教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领导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建设,围绕学科(专业)主攻方向,带领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提升本学科(专业)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面向国家、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关键问题研究和攻关,承担重大科研和科技开发项目,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青年教师。

2、青年学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参与本学科(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具有创新性。开展跟踪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学术或创新团队,推动学科(专业)发展。

(二)岗位任务

1、特聘教基本任务

1)教育教学

每学年为本科生或研究生独立讲授本专业主干课程、为师生开设学术讲座。

2)科学研究

聘期内,在省部级(政府)科研奖励、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重大成果转化、高水平科研论文、专著、教材或所在学科需攻克的其他重点任务上取得显著成绩。

3)学术交流

主办或参与在国(境)内外权威学术会议。

4)人才培育

培养2名以上省内高校青年教师,其中省内其他高校青年教师不少于1名。

5)社会服务

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建立联合研究机构、共同申报项目、开展横向合作课题。

2、青年学者基本任务

1)教育教学

每学年为本科生或研究生独立讲授本专业主干课程、为师生开设学术讲座。

2)科学研究

聘期内,在省部级(政府)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高水平科研论文、专著、教材或所在学科需攻克的其他重点任务上取得显著成绩。

3)学术交流

主办或参与在国(境)内外权威学术会议。

4)学科团队建设

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本学科领域学术或创新团队

5)社会服务

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建立联合研究机构、共同申报项目、开展横向合作课题。

3.各设岗学科参照以上基本任务要求,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要,提出具体任务考核指标。

三、申报流程

(一) 申报揭榜

1.揭榜基本要求

(1)2022年1月1日前在粤全职工作。港澳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专家也可申报。入选后,全职在受聘学校对应岗位工作3年以上。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具有奉献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做“四有”好老师。

(4)特聘教授男性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男性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5)青年学者男性人选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男性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6)在教学、科研、生产实践一线工作,身体健康。

(7)胜任学科(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近5个学年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专)科生主干课程。

2.不接受以下人员揭榜

(1)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仍在支持期内的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已过支持期的省重大人才工程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申报特聘教授。

(2)近两年连续申报且均未通过评审的人员

(3)之前申报评审通过但未上岗或上岗后退出的人员

(4)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

3.推荐人选为学校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的,在推荐同时须征得人选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被聘任为珠江学者即辞去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职务。申报时,推荐人选要提交书面承诺书,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在报送材料中作出书面说明。

(二)揭榜评审

1.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揭榜人员,按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经所在学科评议推荐后校申请揭榜。校组织专家评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揭榜。同一学科(专业)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均不超过1人。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揭榜人员进行揭榜评审,遴选确定选的珠江学者。联合港澳高校组建学科(专业)团队并取得明显成果的,优先支持。

四、岗位管理

1. 聘期内,珠江学者的人事劳动关系必须在聘任高校,聘期内必须全职在聘任高校工作。

2. 珠江学者实行聘期考核制度。学校根据聘任合同对珠江学者进行年度考核,省教育厅进行期满考核。考核的业绩成果,必须是聘任期间在其对应岗位所在高校取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珠江学者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终止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1)因组织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受聘岗位。

(2)因工作需要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职务或行政处室正职职务。

(3)入选国家级、部级或我省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

4.岗位建立退出机制,按照聘任合同与相关文件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 关于岗位申报材料问题

珠江学者设岗学科的申报材料内容,必须是本学科(专业)的建设成果。不同岗位的申报材料内容不能出现雷同。

(二) 关于人选申报材料问题

对于申报人选的业绩成果材料,应当是申报人近五年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内容重复;科研经费应当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

(三)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1. 5517:00前,校内申报人根据设岗榜单,将《珠江学者省教育厅平台申报表》发送至所在学院进行汇总;校外申报人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本通知联系邮箱。

2. 设岗学科对揭榜人选进行沟通和遴选,并于5121700前,将《珠江学者省教育厅平台申报表》、《珠江学者省教育厅平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以及支撑材料(加封面、目录页)交师资科(1A-411申报材料由所在机构审核盖公章。

未尽事宜见后续补充通知。

 

 附件1:珠江学者省教育厅平台申报表(参考用表).doc

 附件2:珠江学者省教育厅平台申报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23428

 

联系人:黄兰虹;联系方式228616382009017@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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