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10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教育评估机构和认证专家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8〕10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认证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1名;
二、推荐标准:详见附件1;
三、推荐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认证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打印版由本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于3月8日17:00前交师资科(行政楼1A-406),电子版同时发至52126463@qq.com,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普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教育评估机构和认证专家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8〕10号)
2.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认证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