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函〔2018〕55号
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绩效评价办法》(莞工〔2017〕146号,简称“办法”)要求,请二级教学机构按照办法的指标体系(附件2),计算本机构2017-2018学年度(即2017.9.1-2018.8.31)的各项观测点分值,并提供相应观测点支撑材料清单,标注页码、加封面及清单目录(附件3)装订成册,于11月20日(周二)17:00前报送师资科。清单所涉及的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保存于本机构备查。
联系人:袁国彬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莞工〔2017〕146号)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绩效评价办法》指标体系
附件3:封面及清单目录样板
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8年11月15日